南宁市第三方机构办理培训机构检测鉴定报告
(一)鉴定内容
1、安全鉴定。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结构的安全隐患。
2、抗震鉴定。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鉴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3、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根据水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防洪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4、抗风能力验算。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台风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质量是否满足建筑物抗风压能力的要求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5、其他鉴定。是否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出具培训机构房屋安全检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本报告无鉴定负责人、批准人签字无效,并须在封面、鉴定结论处加盖鉴定单位公章方为有效。2.本报告涂改无效。3.本鉴定报告成果是以我单位鉴定时房屋的现状为准,如后期房屋发生翻建、改扩建、加固及周边环境变化等情况时,本鉴定报告结论自行失效。4.本报告不作为房屋建筑权属及建筑面积确认依据。5.本报告有效期为一年(从发文日期算起)。6.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
保障措施
1、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区域内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的作用,在各地校安办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排查鉴定工作。各幼儿园要积极配合排查鉴定组的工作,主动、详细地为排查鉴定组提供原始资料及现场情况。
2、排查鉴定组,统筹协调排查工作。各县区校安办牵头,组成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组,由教育、建委、国土资源、水务、气象、地震、消防、安监等部门选派相应专业人员参加校舍场址安全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工作。要对所涉及的各专项排查加以整合,分片同步推进,确保时间进度。
3、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排查鉴定工作质量。县区校安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对各级校安办人员、一线管理人员、排查组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技术力量不足问题,各县区校安办要设法解决,合理调度,并保证排查鉴定质量。
4、在排查鉴定工作中,各县区校安办要抓住时机收集整理校舍建设资料,逐校逐栋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建立健全幼儿园校舍信息数据管理系统。
培训机构抗震检测及鉴定的主要内容
1)检测教学楼的使用现状,包括对结构布置和构件尺寸的复核以及对结构构件损伤的外观检查;
2)检测教学楼的动力特性;
3)检测教学楼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4)检测结构主要承重构件的强度,即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