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总公司为拓展业务扩大规模,而在外设立的以公司名义就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虽然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当分公司不再经营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注销的。
分公司可以办理简易注销吗?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都能进行简易注销申请: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
分公司简易注销办理材料及流程整理如下:
1、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企业信息填报”;
3、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内容;
4、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有公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提交材料后就进入简易注销20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30日内便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简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