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和要求。以下是根据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南区政府信息网)等官方渠道提供的信息,整理的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
申请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能力。
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应包含化工原料及危险品。
经营场所与设施:
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
建筑物应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安全管理: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从业人员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安全记录:
申请单位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且近三年内未受到安全生产相关处罚。
二、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填写完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经营场所与设施材料: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
储存设施设计图、建筑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
储存设施的安全评价报告(如涉及储存设施)。
安全管理人员材料: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及详细内容。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其他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产品无储存承诺书、委托办理的介绍信和委托人身份证等。
三、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安监局或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核。
审核与核查:
安监局或应急管理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处理能力。
审批与发证:
根据审查和核查结果,安监局或应急管理局将作出是否批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若申请通过,将在公示期结束后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提前咨询:
在办理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安监局或应急管理局,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确保条件符合:
在申请前,务必确保企业已满足所有申请条件,避免因条件不符而导致申请失败。
注重安全培训:
企业应注重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许可证有效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3年,到期后需提前办理复审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求,企业可以在南宁顺利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合法、安全地经营危险化学品。
办理需要注意的点
1. 办理之前,一定要详细确认品名,危化证办好之后不可以随意变更品名。
2. 企业凡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管理人员均应当参加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考核,取得相应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当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 如果危化证在有效期内进行品名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危化证,有效期将重新计算。